| 1. |
至寶電腦的終身保固產品,自購買日起除限制條款所列事項外,至寶電腦負責所有替換新品責任。 |
| 2. |
至寶電腦有效期保固產品以消費者購買日計算,於保固年限內至寶電腦負責所有替換新品或免費維修服務。 |
| 3. |
當您所購買之有保固期產品超出保固期,或有不適用保固條款之情形(請參閱「限制條款」),各項維修與更換之服務將酌收工本費及維修品運費。 |
| 4. |
至寶電腦皆附有保固卡,購買龍泰產品時請經銷商確實填寫購買日期及產品型號,並須有經銷商蓋章,產品保固方才生效。 |
| 5. |
產品上若貼有 ”Warranty void if removed”貼紙,請勿撕毀,否則保固將失效。 |
| 6. |
限制條款如下,至寶電腦不免費維修符合下列任一項條款的產品:
| a. |
產品因天災或不當人為使用造成損壞時 |
| b |
使用地區電壓不穩造成損壞時 |
| c. |
產品因經非授權技術人員拆裝變更時 |
| d. |
產品原廠標籤辨識不清或破損時 |
| e. |
產品外觀無法辨認真偽時 |
| f. |
無法證明產品購買日期時 |
|
| 7. |
當發生產品故障時,請送回出售本產品之經銷商維修或更換,逕自與至寶電腦聯絡。 |
| 8. |
維修退換貨相關步驟
| a. |
一般消費者請至原購買之經銷商辦理維修退換貨事宜。 |
| b |
至寶全系列產品提供消費者七天鑑賞期之售後服務。期間內消費者可至原購買之專賣店辦理全額退款或更換相同規格產品。 |
|
| 9. |
保固責任
至寶電腦負責對產品的保固責任止於產品本身的維修與替換。不及於因產品瑕疵導致的其他設備損壞或故障的賠償義務。 |